黔南州2025年下半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387人简章
时间:2025-08-30 阅读:1840次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黔南州决定2025年下半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黔南州2025年下半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7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黔南州2025年下半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5年及以前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具体学历及专业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定向招聘“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岗位,限毕业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专科(含高职)及以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并面向2023、2024年度毕业但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开放,且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7.招聘“本县(市)户籍(生源)”岗位,限2025年9月4日及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在县(市)户籍或原为报考岗位所在县(市)户籍将户口迁至就读高校所在地的人员报考;
8.招聘“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岗位,限2025年9月4日及以前取得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员报考;
9.招聘“退役士兵或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岗位,退役士兵指服役满2年且在2025年9月4日及以前退出现役的士兵;随军家属指经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部队现役军人(截至2025年9月4日仍在役)配偶;
10.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11.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有明确证书原件或成绩合格等证明获得时间的,按岗位条件执行;招聘岗位未明确证书原件或成绩合格等证明获得时间的,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原件或成绩合格等证明;
12.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特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的经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其基层服务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9月4日;
13.专业要求:
(1)专业参考目录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的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专业名称要求一致但代码不同的,均符合专业要求;
(2)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一级学科(专业类)和二级学科(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专业类)的,即该一级学科(专业类)所包含的二级学科(专业)均符合要求。毕业证书专业名称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岗位有学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名称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取得的学位证书相符。毕业证书专业名称与岗位专业名称存在新旧对照关系的,新旧专业均符合要求;
(4)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
1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至2025年9月4日;
1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截至2025年9月4日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录用尚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招聘到省内各级事业单位仍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人员;
3.截至2025年9月4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非2025届高校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9.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10.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11.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网上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4日9:00至9月8日17:00。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期间,报考人员进入“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qiannan.gov.cn),点击“黔南州2025年下半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题网页”(以下简称“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黔南州2025年下半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3),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考生上传照片标准参照第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提交报名审核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9月4日9:00至9月9日17:00。
1.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完毕。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期间(2025年9月8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确认。2025年9月8日17:00至9月9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或误读《招聘简章》及《岗位表》,报考不符合条件岗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考务机构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
2.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考务部门审核同意后给予修改。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9月4日9:00至9月10日17:00期间访问“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过“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100元考试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乡镇〈不含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除外),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减少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岗位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考务部门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因所报考岗位取消且考生本人自愿放弃报考或无适合岗位改报的,考务部门给予退费。改报岗位和退费截至2025年9月11日17:00。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4.笔试准考证打印。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5年9月23日9:00至9月26日17:00期间访问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若准考证信息存在错误,请及时联系考务部门进行修改。
四、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