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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10月8日-9日)贵州省人民医院关于公布2026年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26-09-29 阅读:11次


按照《贵州省人民医院2026年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安排,笔试工作已结束。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

详见《贵州省人民医院2026年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6年10月8日15:00-18:00、10月9日 9: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贵州省人民医院行政楼25楼会议室(南明院区)

(三)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确认(所需提供的证书原件仅作验证使用,当场退还,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资格),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并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应携带以下材料:

1.“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报名平台在线打印的《报名信息表》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3.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专业为一级学科,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高校自设专业以及国(境)外相近专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或研究方向证明;报考须具备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清单、工作单位证明等凭据。

4.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2)。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

5.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附件3)。

6.报考要求具备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岗位,须提供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6年拟完成规培尚未取得证书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规培基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规培证明原件,并在考察环节提供规培结业成绩合格证明。截至2026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规培证书,则不具备录用资格,后续不予录取。

7.2026年高校毕业生参加护士资格考试尚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8.报考要求CET-4成绩425分及以上的岗位,提供CET-4或CET-6成绩单(分数在425分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备国外学历人员不需提供CET-4/6成绩单;

9.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三、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应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应聘人员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与现场复审时所提供材料不一致或与所报岗位需求条件不符的,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凡属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空缺岗位将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需在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12小时内确认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不能亲自到现场复审的应聘人员,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须持委托人亲笔书写并签名的委托书(附件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附件:

1.贵州省人民医院2026年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pdf.pdf

2.同意报考证明.doc.doc

3.承诺书.docx.docx

4.委托书.docx.docx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