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编外人员招聘4人公告
时间:2026-09-17 阅读:1次
根据工作需要,钟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职责
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名,协助开展物业小区物业服务监管、物业领域纠纷处理、违法行为查处等;协助做好材料拟写等日常工作。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政治坚定、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报考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2008年9月28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6.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7.具有一年及以上物业管理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以下情形不予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钟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6年9月28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钟山区区府北路9号钟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楼人事教育股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8-8322752。
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携带:
1.钟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资格审核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命名格式为:姓名_性别_身份证号.JPG,例如:张三_男_52020119890102****.JPG;用U盘或光盘拷贝;
4.若有物业工作经验的优先情形,需提供物业管理工作经验证明。
报名信息必须按要求填写《钟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资格审核表》(见附件),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信息填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其资格,报考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由其本人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核
对照招聘条件,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钟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股负责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采取闭卷统一考试,卷面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2.面试
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拟进入面试环节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参加面试或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拟进入体检环节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四舍五入前总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报考者体检项目不合格,可在结论出具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最终以体检医院出具的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结论。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情形,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递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时虚构或隐瞒有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政审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钟山区人民政府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违反招聘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培训
体检通过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
(八)试用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进行三个月的试用。
四、管理及待遇
(一)录用管理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聘用,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工资待遇
3870元/月(含个人承担的社保)。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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