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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8月26日)剑河县事业单位2026年第二轮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时间:2026-08-24 阅读:18次

根据《剑河县事业单位2026年第二轮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经报名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现将本次体检对象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剑河县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体检对象为经2026年8月17日拟入围体检人员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

2026年8月26日(星期三),上午7:30前集中剑河县人民医院旧大楼三楼体检中心(未按时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有关要求

1.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

2.参加此次体检所有人员须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体检费300元(现金;交由工作员代收,体检当日统一交医院)。

3.须带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用于粘贴在体检表)。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等检查,请在受检前一天22:00后禁食、禁水。

6.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如遇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按照《剑河县事业单位2026年第二轮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空缺岗位均不予递补。

7.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需在当日或当场复检的,原则上在同一体检医疗机构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和程序安排考生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8.入围体检的考生请注意,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人才引进工作时间安排紧,任务重,请各位考生及时查清本人学籍档案现存放地点,便于政审考察单位提档(注:报考岗位的学籍档案存放在剑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考生,档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提取,此类考生无需领取提档案)。

四、纪律强调

1.体检对象在集中报到时,须将手机、智能手表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体检结束后归还;体检开始后,若发现体检对象携带或使用上述设备的,停止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或冒名顶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考生应关注体检相关通知,如因考生未阅通知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体检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855-5227189(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5-5221447(剑河县纪委县监委)


    

附件1:剑河县事业单位2026年第二轮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pdf

    

附件2:温馨提示.pdf


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4日